上海交通大学关于做好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、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工作的通知
各院(系)、部、处、直属单位:为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,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,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,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,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,人事部、教育部决定在全国开展2007年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活动,同时本市也将在高校系统开展上海市育才奖评选工作
2007-06-28